生而為人,我們是不是總是會愛上同一類人?

相似的親密關係,熟悉的安全感
首先,「型」這個東西確實存在。我們常常會談論「理想型」的存在,在對伴侶的選擇中,人對某些特徵天然或後天有偏好,這很正常。我們的選擇大多符合理想型,雖然該類型的人未必真的適合,但這種吸引力會情不自禁地讓我們有了傾向。
只是這種傾向,有時會反覆帶來傷害。 如果我們很容易被某個類型的人所吸引,有可能是他們身上具有我們在成長中一些重要人物(如父母)的心理特徵。人的潛意識或許會期待,能夠透過這次同新出現但熟悉的人接觸,進行快樂或痛苦的深度情緒互動,從而撫平過去的創傷,彌補曾經的遺憾,滿足未曾得償所願的需求,畫上一個句點。只是沉迷這種熟悉,通常會得到事與願違的結果:舊傷疤又被撕開,我好像不值得被愛。 畢竟如果我們內在有痛苦,就更容易喜歡那些更讓我們痛苦的人。
如同焦慮型總是更容易被迴避型所吸引,害怕沒有回應、缺乏安全感的人反而更容易把自己置身於被拋棄和無視的感覺之中,缺愛的人更容易被自我為中心的人/極度自戀的人吸乾所有的愛,獲得一種非常熟悉的體驗感-帶著痛感的愛,用疼痛來確認自己存在。上野千鶴子曾提到過,「自稱受害者不是軟弱的表現,反而是強大的證明」。如果這種傷害和痛苦沒有被正視和承認,那麼以愛為名的傷害也永遠不會被戳破。
因此我們很容易把創傷辨識成愛,它們似乎都是一種非常激烈的情感,帶給個體生理上相似的經驗,或是這種熟悉的感覺就像回到家裡一樣。這種「激烈」在影視劇中再尋常不過,愛情總是充滿無數狗血的曲折,主角們要克服無數困難,不是在誤會就是在誤會的路上,有時我會疑惑,這樣剖心斷骨踐踏尊嚴的愛不痛苦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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